规章制度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纪律
一、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每天9:00AM—17:00PM。
二、 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地点(固定工作地点见附表),原则上不能因私离开工作岗位。短时外出(2小时以内)应提前报请负责人批准;半日以内(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应提前报请中心副主任批准;半日以上(3小时以上)应提前报请中心主任批准。
外出结束应准时回到工作地点,并向批准人销假。
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地点,或延时销假及不销假的,以当日旷工计,计入年终考核。
三、 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严禁玩游戏、查看股票、收听观看和工作无关的娱乐性音频视频、翻阅闲杂书籍杂志等活动。
四、 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应在工作场所保持严谨敬业的工作状态,严禁高声喧哗,嬉笑打闹。
五、 安装固定电话的办公室,必须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及值班时间内接听电话。
多人共用的办公室,必须由负责人事先确定电话接听次序。
六、 接待用户来访,接听用户业务办理及咨询电话,应热情礼貌。不外推,不搪塞,不清楚的问题不乱解释,耐心帮助用户寻求解决办法,直至用户满意为止。
本纪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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