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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暂行)

来源: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2016年04月10日 12:43    访问次数:

一、基本准则:

1、 本条例是河南工程学院校园网管理的基本准则。凡提出入网要求并符合入网条件的网络用户,按规定手续办理后即可成为河南工程学院校园网的正式用户。

2、网络管理中心与网络用户均承担维护网络安全的义务。

3、网络管理中心有管理网络用户的权利。

4、网络管理中心有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的义务。

5、网络用户有正常使用网络的权利。

6、网络用户有服从网络管理中心管理的义务。

7、网络管理中心有权制定网管细则,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该细则。

8、本条例的解释,增加,修改权归网络管理中心。

二、关于网络管理中心的义务:

1、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

2、在规定通信时间内,保证网络用户的正常通信,网络用户如有涉及网络通信的问题,网络管理中心应给予答复。

3、保证网络用户查询网络使用情况。

三、关于网络用户的权利:

1、享有网络正常通信的权利。如有故障,可立即向网络管理中心报告,网络管理中心应予以答复。

2、网络管理中心可以为网络用户指定计算机硬件或软件的标准和品牌,但不得指定购买商家。网络用户有权自由选购有关网络使用的计算机硬件或软件,但不得对网络正常运行构成侵害。

四、关于网络用户的义务:

1、遵守国家及本院有关网络安全的规定。

2、按时交纳网络使用费用。

3、不得随意更改网络管理中心到本人使用的计算机之间的任何设备及网络通信软件 (包括网线,网端设备,计算机接口等)

4、如网络上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向网络管理中心报告。

五、关于其他问题:

1、凡网络用户因从网络上下载共享软件造成计算机病毒发作,网络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可以指导用户正确排除病毒。

2、凡网络用户因使用计算机不正确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网络或影响正常工作,网络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可以指导用户正确排除故障。

3、网络管理中心不承担培训网络用户的义务,但可以培训网络用户。

4、禁止以个人名义或以部分参加人员的名义将集体或与他人合作的科研成果放上网络。造成侵权行为的,后果自负。网络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河南工程学院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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